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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成績不再公佈!最新高考改革方案正式出爐!

[摘要]《關於2018年深入推進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改革的通知》發佈,至11月20日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發佈正式的2018高考改革通知!

2018年高考改革變化

與意見征求稿的變化:

執行有效期5年修改為3年,生效日期為2017年12月9日正式生效!

意味著本次改革政策將持續到2020年,即今年高一至高三學子都將按照新高考改革方案進行志願填報!2021屆之後是否會有新方案還不得而知!

1、合並本科錄取批次

即2018年起取消一本和二本錄取批次,不再劃分一本線和二本線,統一合並為本科批次。也就是說2018年之後隻有本科,專科兩個錄取批次,錄取分數線隻有本科線和專科線瞭。

其次,錄取志願本科和專科均為平行志願,共15個院校志願,每個院校設置6個專業志願、1個服從調劑志願和1個不服從調劑志願。

2、藝術體育生實行平行志願

劃定文化課總分和術科統考分數合成總分,其中文化課占40%,術科占60%。

3、3+專業證書專科平行志願投檔

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即專科實行平行志願投檔,也是分本科院校和專科院校兩個批次

4、高台中通馬桶推薦考成績不再公開公佈,僅供考生本人查詢。

2018年起,高考成績將不向各地市招生辦,各高中及任何單位提供。考生僅能通過省教育考試院公佈的查詢渠道查詢成績並在指定網站打印成績單。

2018高考改革通原文知

各地級以上市教育局、招生委員會,各有關高等學校: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的有關精神,全面有序深化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適應創新型人才培養的時代要求,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粵府〔2016〕17號),按照穩中求進的工作總基調,堅持科學性、公平性和可操作性原則,積極穩妥推進廣東省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單項改革,以逐步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現就廣東省2018年深入推進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改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深入推進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模式改革

(一)合並本科錄取批次。根據國傢和廣東省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關於“逐步減少錄取批次”的要求,結合廣東省高校招生工作的實際,對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批次進行適當調整、優化,以進一步擴大考生填報院校和專業志願的選擇權,引導高校加快學科專業結構調整優化步伐,促進高校特色發展,推動高等教育內涵發展和質量提升。2018年起,將原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兩個招生錄取批次合並為“本科批次”,原專科批次不變,設置本科和專科兩個錄取批次。批次調整合並後,本科和專科錄取批次均設置一個平行志願組,分別設置15個院校志願數,即院校志願數設A、B、C、D、E、F、G、H、I、J、K、L、M、N、O 15個,每所院校設6個專業志願、1個是否服從專業調劑選項和1個不服從調劑專業志願。錄取時,本科批次文科、理科類專業三科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成績等級要求統一調整為2C及以上。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本科院校自主招生、重點高校招收貧困地區農村學生(含高校專項、地方專項)等錄取最低分數線按不低於往年的標準劃定。

(二)藝術體育類統考院校(專業)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2018年起,將現各批次藝術(含音樂、美術,下同)、體育類統考專業的投檔,從傳統梯度志願投檔模式調整為平行志願投檔模式,設置一個院校志願組, A、B、C、D、E、F 6個順序排列的院校志願,每所院校設6個專業志願、1個是否服從專業調劑選項和1個不服從調劑專業志願。各批次藝術、體育類統考專業依據招生計劃和考生成績情況,分別劃定文化課和術科統考最低控制分數線,以文化課總分和術科統考分數合成的總分(文化課成績占40%、術科成績占60%),按“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投檔原則進行投檔。投檔時,按考生總分及排序情況從高到低,逐個院校志願依次檢索進行投檔。投出檔案後,由高校根據本校錄取原則擇優錄取。除藝術類統考專業外,其他藝術類“統+校”和校考專業各設置2個院校志願,仍實行傳統梯度志願投檔。教育部明確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的“統+校”、“校考”專業(含經省招生辦同意提前錄取的院校)的錄取工作在普通本科批次錄取前進行。

(三)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考試招生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2018年起,在“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批次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即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根據考生高考成績從高到低的排序情況和院校志願順序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 錄取設本科院校和專科院校兩個批次,每個批次設置一個院校志願組。本科批次設A、B、C 3個順序排列的院校志願,專科批次設A、B、C、D、E、F 6個順序排列的院校志願,本專科批次每所院校均可填報6個專業志願、1個是否服從專業調劑選項和1個不服從調劑專業志願。

二、加快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改革

進一步完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錄取模式,推動 “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錄取成為高職院校招生錄取的主渠道。

(一)繼續推進高職院校依據學考成績招生改革。繼續實施高職院校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依據學考成績招生改革試點,進一步擴大招生規模。省內各高職院校安排本校不低於上年度總招生計劃的35%,以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語文、數學、英語三門科目成績總分作為錄取依據,安排在2018年春季實行統一填報志願、統一組織錄取。2018年高職院校依據學考成績招生錄取,從2017年的1個院校志願+9個院校平行志願的方式調整為一個平行志願組,設置6個院校志願數,每所院校可填報6個專業志願、1個是否服從專業調劑選項和1個不服從調劑專業志願。

(二)深化高職院校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考試招生改革。一是將“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的“3”即語文、數學、英語三門科目考試成績作為中職學校畢業生“文化素質”的成績,其考試時間2018年保持不變,2019年起調整至1月份進行,2018年做好充分的前期準備和宣傳發動等工作。二是規范 “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中證書報考專業范圍。進一步梳理規范高職院校招生專業和專業技能課程證書的對應關系,增強專業與證書之間的對應性,完善相關配套文件,更好地促進中高等職業教育的有效銜接。三是進一步擴大高職院校招收中職學校畢業生招生規模。增加高職院校面向中職學校畢業生的招生計劃。2018年,省內所有高職院校應統籌面向中職學校畢業生的“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中高職銜接三二分段、面向中職學校畢業生的自主招生等招生方式,增加一定比例的招生計劃面向中職學校畢業生招生。往年未面向中職學校畢業生招生的高職院校,按照台中抽水肥價格2017年招生總計劃的10%(其中“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占3-5%)預安排計劃招收中職學校畢業生;往年招收中職學校畢業生的高職院校(含不到年度招生計劃1%的高職院校),按照2017年招收中職學校畢業生計劃20%的增量(其中“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招生計劃增量不低於5-10%)預安排計劃招收中職學校畢業生,以更好地促進技術技能型人才培養。

(三)深化面向初中畢業生的中高職貫通人才培養招生改革。繼續實施面向應往屆初中畢業生中高職貫通“五年一貫制”、“三二分段制”招生辦法,並進一步加以規范和完善。選擇10所左右高職院校,以藝術、體育、護理、學前教育以及技術含量高、培養周期長的專業為主,安排一定數量的招生計劃,在中考改革試點市開展依據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五年一貫制”招生錄取改革試點。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達到生源地所在市規定的錄取分數線,符合招生學校提出的綜合素質評價等其他錄取條件的考生,即可參加錄取。各試點市“五年一貫制”錄取名單須報省招生辦核準。

(四)規范和完善高職院校台中化糞池清理自主招生。在原有基礎上,進一步規范、完善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報名、考核、錄取辦法。一是逐步搭建全省高職院校自主招生統一報名、測試和錄取平臺,從計劃編制、招生章程上報、考生報名和填報志願、院校審核考生資格和考務安排、職業適應性測試、院校上報分數線和擬錄取名單、省招辦審核均在該平臺上進行,進一步優化流程,規范操作,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分類指導,規范考核方式。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和中職學校畢業生的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均采用“文化素質+職業技能測試”考核方式,並將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重要的參考因素。其中,普通高中畢業生“文化素質”統一使用全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成績(可以自劃分數線),“職業技能測試”可以使用網上聯合測試成績,也可以由院校自主命題進行測試,即2018年高職院校(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自主招生考核以“學考+網上職業適應性聯合測試”或“學考+自命題職業適應性測試”為主要評價錄取模式,有特殊需求的高職院校(專業)可增加對考生的技能考核,但須提前公佈;中職學校畢業生的“文化素質+職業技能測試”由高職院校自行命題並組織測試。三是規范現代學徒制招生專業。對於無法簽訂勞動合同的專業,2018年暫停現代學徒制招生。

三、紮實推進普通高等學校特殊類型專業招生考試改革

(一)音樂術科統考筆試實行機考改革。2018年起,全省音樂術科統考將《樂理》及《視唱練耳》筆試部分改為計算機考試,科目名稱為《練耳與樂理》,《視唱練耳》面試部分的考試內容、形式不變。考試大綱及考試模式參見《廣東省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音樂術科考試大綱》(粵招辦普〔2017〕63號)和《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音樂術科練耳與樂理在線考試系統(模擬)-考生端操作手冊》。

(二)美術術科統考部分科目實行計算機輔助評卷。2018年起,廣東省普通高考美術術科統考,除色彩科目外,素描和速寫科目探索實行計算機輔助評卷,進一步確保考試公平公正。評卷時先將考生答卷錄入計算機,然後通過計算機輔助評價系統隨機調由評卷專傢進行評卷。

(三)規范完善藝術類專業校考管理。根據教育部和廣東省的有關規定和要求,進一步加強廣東省藝術類校考工作管理,加大監督力度,在2017年底出臺《廣東省2018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校考管理辦法》,確保藝術類校考公平公正和規范有序。積極探索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和舞蹈等藝術類校考專業的校際聯考和省級統考的考試方式和監管辦法,逐步減少專業校考。

四、積極探索高端技術技能型人才選拔培養路徑

(一)積極規范和推進高職院校與本科高校協同育人試點工作。今後,省內所有應用型本科高校原則上須安排“專插本”(即本科插班生)招生專業和計劃。2018年,適當增加應用型本科高校特別是公辦應用型本科高校招收高職院校 “專插本”招生計劃。在認真總結開展四年制應用型本科人才培養試點項目和三二分段專升本應用型人才培養試點項目的基礎上,積極探索高職院校與本科高校協同育人的培養模式試點,創新高校協同育人機制,努力培養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應用型本科人才,加快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

(二)探索應用型本科院校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試點工作。報請教育部批準後,2018年起,安排部分應用型本科院校部分專業進行“中職升本科”的招生改革試點。參加改革試點的應用型本科高校,選擇部分應用性強、職業特色明顯的專業(如藝術、護理、學前教育、職教師資等),2018年安排本年度一定比例的招生計劃,通過“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考試和技能測試等方式招收中等職業學校應往屆畢業生,從而打通職業教育“中職升本科”成長通道,探索高端技術技能型人才培養的新路徑。

五、規范普通高校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招生管理

2018年起,普通高校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招生,除經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批準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外,對“學分互認”、“聯合培養”、“國際班”等與國(境)外教育機構開展辦學合作活動的項目不再單獨編設院校代碼進行招生,以上項目與本校普通專業按院校代碼統一編排招生,招生計劃統籌使用。招生錄取時,省招生辦按院校科類招生計劃進行投檔,如院校整體生源充足,但“學分互認”、“聯合培養”、“國際班”生源不足時,剩餘計劃調整到其他專業使用,按錄取原則錄取投檔考生,切實維護考生利益。單獨編設院校代碼的招生專業,錄取考生入學後不得轉入非單獨編碼招生專業。

六、改革高考成績發佈方式

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堅持正確導向規范高考成績發佈和相關宣傳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17〕36號)精神,堅持正確的育人導向,加強對考生成績、錄取結果等需要階段性保密信息的管理。2018年起,高考成績公佈時,高考個人成績隻提供給考生本人,不向各地市招辦、考生所在中學及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考生可通過省教育考試院公佈的查詢渠道查詢個人成績,通過省教育考試院指定網站(渠道)打印成績單。

積極穩妥推進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完善配套管理措施,是推進高層次創新型人才培養的必然要求,是維護考試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有力舉措,是固本強基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的重要抓手。各地市、縣(市、區)教育局和有關高校、中學(初中、普通高中、中職學校)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普通高校考試招生改革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切實加強對普通高校考試招生改革的組織領導,細化管理措施,構建科學、規范、嚴密的考試招生工作管理體系,落實工作責任制,通過各種渠道和方式向社會廣泛開展改革的宣傳引導發動工作,特別是要加強對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改革的宣貫和發動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 確保2018年我省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各項改革工作安全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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